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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大學08年接收外推免試研究生辦法_跨考網(wǎng)

最后更新時間:2007-12-19 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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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大學關于接收2008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實施辦法

  一、申請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基本條件

  1.獲得母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yōu)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傾向。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記錄。

  5.品行優(yōu)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和受處分記錄。

  二、申請者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下載)1份;

  2.內蒙古大學2008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個人陳述(下載)1份;

  3.內蒙古大學2008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家推薦書(下載)2份,每位專家1份;

  4.本科階段成績單1份,加蓋所在母校教務處公章后,裝入自備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加蓋教務處公章;

  5.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6.體現(xiàn)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1份。

  能夠體現(xiàn)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的材料必須同時提交。

  三、申請辦法

  1.提交申請材料

  符合條件且有意者請訪問內蒙古大學研究生院網(wǎng)站(gs.imu.edu.cn),查閱《內蒙古大學2008年擬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yè)及人數(shù)》,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將填好的全部申請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紙)裝入自備的信封,直接寄(或送)達內蒙古大學研究生院。過期不再接受申請。我校對推免生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查、評議,確定復試名單,并于10月11日前在內蒙古大學研究生院網(wǎng)站公布復試名單。

  2.我校按照《內蒙古大學2008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于10月15日前對推免生申請者進行復試。經復試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內蒙古大學研究生院網(wǎng)站公示7天,于10月23日通知無異議的考生(考生的《推免生登記表》須經省級招辦核查并加蓋公章)。對于因接收名額所限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我校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3.具有推免生資格的考生被錄取后仍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wǎng)上報名,并按規(guī)定及時到指定報考點予以現(xiàn)場確認。

  四、資格復審

  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及本科畢業(yè)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471-4992114 申訴電話、傳真:0471-4992114

  地址:內蒙古

呼和浩特市大學西街235號 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010021

  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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